
发布时间:2013-12-13 返回
7月18日,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分公司为辽宁省“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
长期以来,人保财险阜新分公司坚持做好“诚信立业、稳健经营、创造卓越、回报社会”的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诚信服务、价值至上、永续经营”的经营理念,践行“人民保险、造福人民”的宗旨,履行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使命,切实做好“诚信服务”的三篇文章。
阜新分公司一直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理念融入到改革发展之中,充分发挥人保财险在维护公平正义、保障改善民生上的重要作用,把保险的功能与时代的要求、人民的愿望结合起来。把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社会关系、改善民生,作为人保财险阜新分公司的应尽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更加深入扎实地做好“三农”保险,办好学生意外险、机动车辆险、企业财产险、家庭财产险、货物运输险等,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树立良好的企业公众形象。
此次获此殊荣对阜新分公司是一次极大的鼓励,公司将以此为动力,继续发扬奋勇拼博,守合同重信用的优良传统,为公司在保险市场上树立诚信企业形象做好自己应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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