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3-12-12 返回
8月份,阜新协会财险部接到一位保户的投诉,对其所投保的公司在处理交通事故理赔案中未能全额赔付三者的手机损失提出诉求,要求协会予以协调处理。接到保户的投诉后,协会财险部对该起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进行了全面的询问,发现此案件不仅仅是理赔金额问题还存在着诸多疑点,结合当前社会上保险诈骗案件发生率不断上升的情况,遂对全地区13家财险机构的理赔中心进行了类似案件的情况调查。通过调查发现,今年7-11月期间,我市有五家财险机构共发生了6起类似案件,这些案件的共性都是在交通事故中,三者人身未受任何伤害,单纯是手机及物品损坏,且受损手机均为三星W899、W999这类高档机型,在理赔过程中,三者只注重要求全额赔偿手机,没有任何人伤的损失。财险部对这几起案件的案情进行了分析比较,觉得这几起案件可能存在着骗赔的行为,遂立即与市经侦、检察机关等部门取得联系,通报了情况。市经侦支队和细河区检察院相关部门分别介入了案件调查,并对此案给予高度重视,检察机关向协会索要了这几起案件的第一手材料,深入到保险公司了解情况、传唤了涉案人员,通过对涉案人员的司法调查,仅在短短的5个工作日内就成功的告破了其中的2起利用手机骗赔案件,直接挽回保险经济损失2.5万余元。其余4起案件也已进入了司法调查程序。
从这几起案件的发生来看,目前社会上一些不法人员已将黑手伸向了保险系统,为保护保险行业利益不受损害,增强保险机构的自我防护意识, 11月26日阜新协会与细河区检察院共同召开了案情通报会,全市13家财险机构理赔中心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上,细河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领导同志通报了这几起案件的调查及侦破情况,对案件中的疑点进行了重点分析,对保险理赔单证的采集及单证的法律效力进行了现场演示,特别是保险理赔中索要发货票应如何鉴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出据的法律文书应具备的基本要素以及重点注意事项进行了相关的法律培训。反渎职侵权侦察科领导介绍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国家工作人员涉嫌渎职侵权的法律规定,对保险机构应该怎样维护行业权益、怎样进行司法申诉进行了专题讲解。
通过这起骗赔案件的启示,协会财险部也定立了系统可疑案件通报制度,要求各财险机构对在处理保险理赔案件中发现的疑点案件及时向协会财险部反映,协会财险部负责在全行业内调查、通报,并将分析结果及时上报相关单位,力求集全行业力量做好保险反欺诈工作。
此次会议各参会人员均感受益匪浅,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解开了理赔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困扰。特别是此类案件的侦破极大的增强了理赔人员对反保险欺诈工作的信心。司法部门积极参与侦破保险诈骗案不但有效的堵截保险诈骗案件的发生、净化了保险理赔的司法环境,更重要的是对保险业的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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