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8-11-08 返回
近期集团通过公文、邮件、晨会等形式多次强调,禁止通过截屏、拍照、录像等方式获取公司信息资产,禁止违规发布至任何社交媒体及开放平台。为进一步强化信息安全管理,加强员工信息安全意识,避免信息安全风险事件发生,阜新县支公司通过例会形式展开学习。
具体要求如下:
1、严禁通过截屏、拍照、录像等方式获取公司信息资产,严禁违规发布至任何社交媒体及开放平台,如论坛、微信、微博、文库等;
2、未经许可,严禁在公司职场拍照、录像及传播行为;
3、复印或打印工作相关文件,要及时取走,避免信息泄露或材料丢失;
4、外发材料需严格审核,确保发送材料符合公司要求;
5、严禁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和传播公司规范、软件源码、业务数据、客户信息、网络拓扑图等信息。
6、严禁串用或授权他人使用UM账号。
若发现信息安全违规事件,须第一时间通知总公司科技中心信息安全部门;一旦发现信息安全违规行为,将严肃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对给公司、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直线领导必须督导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若发生拍摄、截屏等泄密行为,将一并受到惩处。(撰写人: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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