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8-11-08 返回
为保证关联交易管理机制运行的规范性、及时性及准确性,有效落实内部管理制度要求,阜新产险根据辽宁稽核监察地区特在2018年10月开展“关联交易”廉政教育主题活动安排,阜新产险及所辖四级机构于2018年10月间通过晨会学习、集中学习等形式开展 “关联交易”相关知识宣导活动。
关联交易简单的说就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所谓关联方就有关联关系的各方。我国新公司法第217条对关联关系进行了界定:(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因此,通过本次学习活动,深刻了解公司避免风险,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应注意:关联交易的真实性 、注重关联交易的披露、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公平性、在关联交易中的注重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撰写人:于红艳)
版权所有:阜新市保险行业协会 ICP备案号:辽ICP备15011943号-1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新华路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