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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一份被遗忘的保单--中国人寿维护客户利益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15-03-31    返回

       岳先生在中国人寿有三份保险2013年就已到期,满期金在保险公司存放两年还未办理手续进行领取。岳先生的情况引起了中国人寿工作人员的注意。为保障客户利益不受损失,这两年中国人寿阜新分公司银行保险部工作人员曾多次拨打岳先生留存的手机号码,但因号码错误一直无法联系到岳先生。一定要找到岳先生,让他领到保险金!中国人寿阜新公司先后三次派出工作人员到岳先生留存的家庭地址进行寻找。由于岳先生留存的地址已是他人居住,打听邻居也无人认识岳先生。面对这样的情况,中国人寿并没有放弃,第四次派出了工作人员。由于公民个人信息保密制度,相关部门只告知岳先生是新邱区一名中学教师。工作人员先后到新邱区四所中学多方寻找,毫无线索。工作人员再次找到新邱区教委,在这里中国人寿的工作人员终于找到了岳先生的信息。原来,岳先生没有任何亲属且多年患病。在病魔的折磨下,已经彻底忘记了自己还有这三份保险单。而当保险公司找到岳先生的时候,正是他双腿截肢的前一天。常年的疾病折磨,岳先生已经没有任何经济能力进行治疗,岳先生目前生活的窘迫,只能依靠学校和社会进行救助。当校方领导询问岳先生是否记得这三份保单时,岳先生表示没有印象,且已经找不到保险合同。没有凭证是不是就拿不到钱了?当校方对中国人寿的工作人员提出询问的时候,工作人员肯定的回答,面对客户保单丢失只要补办保单后,其利益不受任何影响。同时,工作人员及时的将岳先生的情况反映回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获知岳先生双下肢进行了截肢手术,现在新邱区二院住院治疗,无法前往保险公司办理合同补办及相关款相领取手续。立即决定特事特办,一定让这笔保险金及时的发放到客户手中,让岳先生的病及时得到治疗。

        2015年3月18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银保部经理闫烈及客服中心工作人员在新邱区三中陈书记的引领下来到了岳先生的医院病床前,由于挂失、满期保险金领取均须由客户亲笔签字,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为病床上的岳先生办理了保单挂失及保险金领取手续,金额叁万肆仟余元,及时缓解岳先生因疾病而导致的生活困难,保险公司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超出了客户的预料,也得到了学校及客户岳先生的充分认可。遂有病床上的服务这一画面。

       中国人寿一直在做着客户信息的清理工作。在这里中国人寿提醒广大客户,在您参加保险后,如果有联系方式、家庭地址等变动,请及时通知您身边的保险服务人员或者到保险公司柜面窗口办理变更手续,也可以通过中国人寿服务电话:95519办理变更,以便得到中国人寿更贴心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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